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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宏年: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做好新形势下群访工作的金钥匙

文章内容

文章信息

作者:何宏年 来源:陕西之子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2日下午1点21分

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是做好新形势下群访工作的金钥匙
凤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宏年

  群体上访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近年来,由于项目征地、企业改制、村级债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增多,全县群体上访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体上访,及时有效地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上访造成的负面影响,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认准群体上访背后隐藏的群众利益问题,把利为民谋、情为民系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处理群体事件的金钥匙。

  一、人民内部矛盾是群体上访的最基本性质

  正确认识群体上访的性质是做好群访调处工作的根本前提。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和政策落实情况的“晴雨表”,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构建和谐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群体上访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广大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维权能力日益增强,参与表达利益诉求更加积极。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提速发展,利益冲突逐渐增多。但是,从根本上说,绝大多数群体上访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二是群体上访属于社会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改革的力度超过了部分群众的承受能力,由于部分群众认知发展的能力不够,考虑现实利益较多,容易产生抵触心理,从而引发群访。

  二、群体维权谋利是群体上访的最大特点

  善于调研归纳、把握规律特点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形势下的群体上访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但最大的特点就是上访诉求基本都以维护利益为主。

  一是群体上访诉求的趋同性显著增强。从反映的内容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越来越多,项目征地、企业改制、涉法涉诉涉军等经济和社会利益方面的问题引发的群访占大多数,甚至部分群众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非分想法,企图通过群访向政府施压,以达到维护基本利益、争取更大利益、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二是群体上访的组织性显著增强。从组织程度看,通过集资、串联、聚会等形式组织集体上访的现象不断增多,且组织、策划愈来愈周密、愈隐蔽,使政府化解防控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是群体上访的突发性显著增强。从信息反馈看,基层网络作用发挥不够,导致信息不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加之利益诉求趋同性、周密性的作用,使得矛盾纠纷在短时间发生。

  四是群体上访结果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尽管群访起因有合理的因素,但却以违法形式发生。特别是由于受个别人员的蛊惑,可能会使反映合理诉求的群访主体偏离中心,从而使事态扩大升级。

  三、损害群众利益是群体上访的最要害根源

  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头线脑俱民生。群体上访是社会矛盾在集中时间的综合反映。追根溯源,矛盾的焦点就是群众利益。

  1、利益损害“逼”出群体上访。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利益分配发生重大转变,广大群众的利益意识逐渐唤醒。但面对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作为弱势群体的群众急于维护自身利益,维护现实利益,于是就“抱团取暖”,从而引发群体上访。这是引发群体上访的根源和导火索。

  2、个别重点人物“煽”出群体上访。事实上,一旦利益受损或有受损趋势,广大群众都有正确反映诉求的想法。但往往由于受到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员的挑拨、煽动,就群访的形式来表达诉求。这是引发群体上访的间接因素。

  3、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拖”出群体上访。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单一,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对群众反映诉求存在“怕”、“推”、“拖”、“躲”的思维导向。这是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直接因素。

  4、镇村两级职能弱化“惹”出群体上访。近年,乡镇管理职能弱化、自有财力不足,其权威性受到群众质疑。加之,村组干部和群众是利益共同体,因而前期个别说服教育的作用大大减弱。这是引发群体上访不可忽视的因素。

  四、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妥善处理群体上访的最核心原则

  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的根本途径是发展。但发展是一个过程,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今年,我县正在全力推进6大类88个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的压力大,但效果好。同时,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就不可避免。坚持不与民争利的底线、最大限度地保障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是做好群访调处工作的核心原则。因此,必须努力提高事前排查化解利益隐患、事中协调解决利益纠纷、事后落实保障群众利益工作能力,是做好群访调处工作的关键。

  1、预防“上火”,努力提高预防化解能力。防是根本,是治本之策;治是治标,是不得已而为之。群体上访都有一个“量”的积累。健全信访网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就容易及时发现、解决利益隐患。

  一要不断健全完善三级调处网络。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充分利用村级调委会、村民小组调解员,延伸触角、深入排查、及时上报。乡镇要充分发挥综治、司法和信访接待的协同作用,坚持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和村级反馈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抓早抓小抓苗头。县信联办对乡镇上报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定期归纳,总结特点和经验,有针对性地部署和开展工作,并积极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力求小问题不出镇、大问题不出县,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化解有效。

  二要更加注重排查和信息研判。通过进一步深入的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在排查的基础上,各乡镇、部门紧紧抓住信访苗头和事关群众利益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和预测,适时启动风险评估体系,作出准确判断,努力增强化解矛盾的预见性、科学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向县政府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群访的突出问题的苗头和隐患,认真落实包案责任制,加强跟踪问效,力争第一时间积极消除隐患。

  三要积极开展针对性政策法规宣传。矛盾排查是“下情上达”的过程。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矛盾,及时部署,积极开展有关的政策文件解读、专项法律法规宣传,特别要加强对煽风点火、挑头组织的人员,对德高望重、群众信任的老党员和村组干部等重点人员的宣传工作,这是“上情下达”的过程。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构建双向的信息交流反馈渠道,达到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有效消除社会上的种种流言,消除群众种种猜疑,使群众真正了解真相,摆脱个别人员的操纵和利用,力求群体上访产生的基础分化瓦解在第一时间。

  2、注重“降温”,努力提高应急控制能力。方法对头,事半功倍。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把控局势,群体上访的调处工作,必须正视利益冲突,必须讲究“方法”,推进“解决”,保障“稳定”。

  一要及时接访,体现维护利益的诚恳态度。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体上访一旦形成,无法回避,更不能回避。接待群体上访首先要及时,这既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工作态度问题,至少表明我们干部有一个诚恳耐心的态度。接访干部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在接待中,不要埋怨群众、打官腔,不要说过激的话,要说实话,说暖人心的话,切忌在群众“上火”时以硬碰硬,否则,“火会越烧越大”。只要坚持以民为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绝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顾全大局的。

  二要领导靠前,体现保障利益的重视程度。群众通过群体上访的形式,就是想通过群体效应,扩大信访影响,引起领导重视,快速解决问题。正如群众所说,不和干事说,要给领导说。根据群体利益诉求,涉访相关乡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回避矛盾、躲避群众,要第一时间赶赴群体上访的现场,敢于听取意见,善于引导群众的情绪得以合理释放,有效控制事态,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接令慢行”的现象发生。否则,只能是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使群体上访事态扩大,矛盾升级。

  三要讲究方法,体现维护利益的务实态度。群体上访的调处工作,必须注意“五个问题”,即在上访态度上表明“不赞成”,讲道理理直气壮;接待态度上要诚恳,避免针尖对麦芒;在处理上分清是非,做到摸排一批、调处一批、稳控一批、处置一批;在答复上要统一、不乱表态;在方式上要快速,不推、不拖、不躲。同时,充分发动各种信访维稳资源,综合运用思想疏导、有效稳控、经济补偿等多种方式;坚持分级负责和各方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协调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利益纠纷,做到调处有效,稳定有方。

  3、祛除“症结”,努力提高干部保稳定促发展的能力。坚持原则是前提,解决问题是目的,和谐发展是根本。群体上访调处工作的核心是保障群众利益,因此,必须把事前不到位的工作弥补好,把事中的承诺落实好,是“事要解决”的根本。

  坚持不与民争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体上访大多是群众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为。对群体上访中群众反映的正当合理诉求,要按照有关政策及时、秉公办理;对提出过高要求或事实不确凿的,要搞好教育疏导,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当然,对个别无理取闹人员,所在镇村要进行批评教育;特别对个别煽风点火的别有用心人员,借机实施违法行为的,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坚持反思提高的原则,最大程度地教育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近年来,事实或多或少地表明,干群矛盾是引发群体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往往是干部,问题的症结就是对群众利益重视不够,甚至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要组织广大干部针对群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开展对照剖析,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机制,转变作风,坚持排查化解有举措、接待群众有热情、反映问题有回复,以取信于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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