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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久长:依法加强管道保护 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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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久长 来源:陕西之子 发布时间:2010年9月30日下午4点40分


依法加强管道保护 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贺久长

   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道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正式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管道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认真深入学习,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全面推动《管道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加强管道保护意识

   我省的陕北是矿产资源丰富的鄂尔多斯盆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盆地总面积的30%,区域内集中了我省绝大部分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其中,石油探明储量19.1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1.13万亿立方米,资源富集程度全国罕见,且品质优良,在全国能源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大局,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能源战略西移的历史机遇,以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和油气管道建设,已建成各类石油管道17条,近2266公里,天然气管道10条,近2670公里,天然气管网已覆盖除安康以外的所有地市,管道总里程居全国前列。

   管道运输承担着我国70%的原油、99%的天然气输送任务。油气管道作为特殊的公共设施,其输送的产品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经济、民生、环保产生重大影响。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管道保护工作,国务院早在1989年就颁布实施了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并于2001年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我省于2004年制定实施了《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明确省安监局负责全省管道设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了全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我省油气管道的安全,有效打击了各种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我省油气管道的平稳运行,确保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我省境内西气东输等重要输油气管道安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城乡建设不断加快,管道保护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管道保护出现一些新的问题,现行的条例已经不足以很好地满足管道保护的需要,《管道保护法》正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而应允而生的。《管道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保护管道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安全保障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管道保护法》落实工作

   《管道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承担起主管全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主管各辖区管道保护工作,协调辖区管道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管道保护法》的宣传、学习工作。一是拓宽形式,创新方式,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企业要以各种方式(如利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组织,专门下发通知和学习文件等)深入宣传《管道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及立法宗旨、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管道保护法》规定,营造贯彻实施《管道保护法》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业带头学习 《管道保护法》,提高油气管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二)督促市、县级政府尽快落实本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目前,市、县级政府多数没有单独的能源主管部门,为了统筹协调和解决管道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便于管道企业与地方主管部门衔接,各市、县级政府要尽快落实本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到机构、人员和职责三到位。

   (三)做好我省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协调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的后建服从先建原则,协调解决管道建设与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之间的问题,缓解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与管道保护之间的矛盾。

   (四)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保护法》的落实工作,继续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贩运原油、非法炼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涉油犯罪分子。加大对重大涉油案件的督办力度,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油案件、事故及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涉油恐怖袭击事件。建立管道安全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狠抓隐患整改,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五)监督油气管道企业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油气管道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高度重视管道安全。严格遵守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编制管道建设规划;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发现、排除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宣传管道保护知识;接受各级政府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管道保护法》的出台,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高度重视,是依法治理管道安全的重大举措,为依法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增强全社会管道保护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管道保护工作,促进企业改进管理、解决和排除影响管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从而确保管道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管道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国及我省的管道运输业的健康、有序、安全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一定要高度认识保护油气管道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管道保护法》,深入贯彻落实保护法精神,增强依法保护油气管道的法制意识,把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管道保护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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